记者 刘晓云
为提升全民爱鸟护鸟意识,连日来,西安法院多点发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。法院干警走进社区、景区、村庄,通过发放资料、案例讲解、法律咨询等方式,用“家常话”解读法规,筑牢鸟类保护法律屏障,获群众广泛好评。
进社区
“家常话”讲透鸟类保护法
7月15日,雁塔法院干警走进南窑村新家园社区,开展了一场主题为“守护羽翼——法律视角下的鸟类保护”普法宣传活动。
活动现场,法官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、一对一讲解、法律咨询等方式,进行“零距离”“面对面”普法交流,详细讲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关于禁止非法猎捕、杀害、交易野生动物的规定,以及猎捕、贩卖野生鸟类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,并号召大家成为野生鸟类保护的“民间监督员”。
“以前不知道麻雀也受保护,以后可得注意了!”干警们耐心聆听,即时解答,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居民听得懂、记得住的“家常话”。形式新颖的普法方式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,大家纷纷表示,这种“看得见、摸得着、问得到”的普法宣传,内容实用、形式亲切,大大增强了自身保护鸟类、遵守法律的意识。
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编印的《爱鸟护鸟 这些法律条款请记好》《民法典与生活同行》等宣传资料200余册,宣传品50余份。
讲案例
警示“莫触法律红线”
7月15日,灞桥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了“保护鸟类,与法同行”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。“像麻雀、喜鹊这些常见的小鸟,它们都是国家保护的‘三有动物’,就像小朋友在学校要遵守校规一样,大人们也要遵守保护它们的法律。”活动现场,干警们通过设立宣传展板、发放普法宣传册等方式,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传递给在场群众,为鸟类构筑坚实的法律屏障。
同时,干警们精选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剖析,生动阐释相关法律规定,既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,又普及了鸟类保护知识。并特别强调:要坚决抵制非法捕猎、买卖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,切勿因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红线,鼓励群众争当生态卫士,共同守护绿水青山。
入村庄
以案释法保护珍稀鸟类
近日,鄠邑法院秦岭保护先锋队20余名党员干警前往鄠邑区金龙峡、蔡家坡景区和附近沿山村庄,开展“保护珍稀鸟类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。
干警们深入景区与农户家中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向群众普及关于爱鸟护鸟、鸟类迁徙的知识,并结合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。同时,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强调非法捕猎、杀害,或是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必将受到法律严惩,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起爱鸟护鸟意识,积极举报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,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。
上街头
明确“禁止清单”织密保护网
与此同时,高陵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县门街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普法宣传活动。
此次法律宣传活动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蓝本,以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重大意义为切入点,重点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管理的相关禁止行为及法律后果,如:“禁止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”“禁止出售、购买、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”“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”等。
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、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,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。同时,呼吁大家如遇非法捕猎、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,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。
【来源:西安新闻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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